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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2-20 17:18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朝编〔2019〕41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机构规格相当副处级,隶属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形式财政补助(金额)为纳入规范管理,核定事业编制7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7人,实际7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的主要工作:根据区编委《关于调整区老龄工作机构的通知》(朝编〔2019〕41号)中明确的老龄事业发展中心职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在43个街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助老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政策规定,对已建成孝亲敬老园宣传栏的宣传内容定期更新;针对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以及国家、市、区有关老龄工作和医养结合政策、标准、规范进行宣传贯彻;研究拟订老龄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方案;落实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并承担区老龄办交办的具体任务。确保中心日常工作运转以及后勤保障及等其他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29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0.42万元,比2020年100万元增加190.42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0.0万元;其他资金0.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14.9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4.01%,比2020年0.0万元增加214.95万元,增长100%。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2020年度银行账户待变更,处于未启用状态,没有相应支出,故2021年度比上年变动较大。

(二)项目支出预算75.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5.99%,比2020年100万元减少24.53万元,下降24.53%。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2020年度银行账户待变更,处于未启用状态,除财政直接拨付外,没有其他项目支出,故2021年度比上年变动较大。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0.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9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6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1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由于政府机构改革是转隶单位,上年不存在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3.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7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由于政府机构改革是转隶单位,上年不存在相关费用。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6万元。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2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1辆,为12.91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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